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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中国红十字会成立120周年|中国红十字会协商改组会议

来源:汉中市红十字会:本站发布时间:2024/5/22 9:19:27点击次数:344次

1949年4月23日,南京解放。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少数上层人士赴台,秘书长胡兰生留在上海。留在南京的总会职工成立职工会,以中国红十字会职工会的名义对外联络。上海解放后,5月28日总会人员全部由南京迁往上海,与设在上海的办事处合并。8月,总会也由南京迁往上海办公。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历史揭开了新的篇章,有着45年历史的中国红十字会面临着新的抉择。

1950年3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在其驻地上海新闸路856号召开红十字工作检讨会,来自全国各地分会的40余名代表及上海市军管会外事处和卫生处各派的代表,聚集一堂,共商红十字会的前途命运。会议决定派代表赴京汇报工作。这次工作检讨会,“可以说是改组工作的发动点”。

会后不久,在征得中央卫生部的同意后,以胡兰生为团长、职工会主席朱子会为秘书的中国红十字会7人代表团赴京。卫生部部长李德全、副部长苏井观接见了代表团,并听取胡兰生和朱子会关于红十字会历史、现状的汇报以及红十字会同仁要求人民政府接管红十字会的意见。卫生部党组书记、副部长贺诚在接见代表团时表示,将“要求接管”的意见转报政务院周恩来总理。随后,代表团成员返回原处,等候消息。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会址——北京干面胡同

4月初,总会接到上海军管会卫生处转达的卫生部通知:周总理指示,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迁址北京改组,由卫生部和中国人民救济总会领导负责,具体筹备工作由救济总会负责。5月初,胡兰生和朱子会再次进京,商谈总会迁址和改组事宜。中国人民救济总会秘书长伍云甫接见了他们并告知,根据周总理的指示,经与外交部、卫生部等有关部门商议,提出四点意见:第一,鉴于红十字会的特点及历史状况,采取改组而不是接管的方式,将旧中国红十字会改组为新中国红十字会;第二,总会搬迁北京,现有职工除不愿意赴京者外,全部留用;第三,总会所有资产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处理;第四,将北京东城干面胡同22号房屋腾让出来,作为总会迁京后的会址。7月,总会工作人员陆续由上海抵达北京,“迈出了改组的第一步”。

1950年8月2日至3日,中国红十字会协商改组会议在北京召开,这也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红十字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即新中国红十字会“一大”。协商会议的组成人员是全国性的和多方面的:政府方面有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外交部、内务部、民族事务委员会、华侨事务委员会、军委卫生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等机关的代表;群众团体方面有中国人民救济总会、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中华全国民主青年联合会、中华全国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的代表;还有原中国红十字会理事和职工会的代表。

在大会上,胡兰生作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会务报告》,他在总结中国红十字会过去46年的历史及各个时期的工作后,指出:“我们庆祝着这个团体的新生,我们企望着这个团体的发展。”李德全、伍云甫分别作了《中国红十字会今后工作的任务》和《对调整中国红十字会有关问题的报告》。其中李德全的报告指明了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方向:“要建立起新的革命的人道主义思想,全心全意的为广大工农兵群众服务。”

经过充分讨论和酝酿,会议通过了周恩来总理曾拨冗修改的《中国红十字会会章》。新会章规定:中国红十字会为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人民卫生救护团体。根据“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总方针及“动员和组织人民实行自救助人”的救助福利方针,以协助各级人民政府,面向人民大众,宣传并推广防疫、卫生、医药及救济福利事业为宗旨。

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中国红十字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李德全(卫生部部长);副会长:彭泽民(华侨事务委员会委员)、刘鸿生(工商界事务委员会委员)、熊谨玎(中国人民救济总会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胡兰生(原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秘书长);常务理事:金宝善(卫生部技术室主任)、苏井观(卫生部副部长)、陈其瑗(内务部副部长)、龚普生(外交部国际司司长)、伍云甫(救济总会秘书长)、林仲(救济总会副秘书长);理事:吴有训(华东教育部长、交通大学校长)、徐国懋(金城银行总经理)、王晓耒(工商界人士)、朱子会(红十字会总会组织组主任)、傅况鳞(红十字会总会宣传组主任)、徐寄庼(浙江兴业银行董事长)、杨静仁(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厅主任)、朱学范(总工会副主席)、曹孟君(全国妇联女部部长)、吴晗(全国青联秘书长、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梅兰芳(文艺界人士)、康克清(全国妇联儿童福利部部长)、周鲠生(外交部顾问)、谢雪红(台湾自治同盟会主席)、邓裕志(女青年会全国协会总干事);秘书长:胡兰生(兼);副秘书长:林士笑(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倪斐君(救济总会副秘书长)。

同年9月6日,政务院批准中国红十字会会章和领导人名单。中国红十字会实现了“新的转变,新的开始”。

 

来源:陕西省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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