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修订通过,自2017年5月8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广泛地宣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勉县红十字会积极响应,在县政府悬挂宣传横幅,让更多的人关注红十字动态、了解红十字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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